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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期(总第209期)(10月24日—10月30日)

2022-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公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0月30日表决通过黄河保护法。这部法律将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11章,共122条。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黄河保护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实施,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印发。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快完成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依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技术规定,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战略,优化区域和城乡功能布局、用地结构和要素配置,及时形成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的规划成果。报国务院审批的省级、市级总体规划成果,应于今年11月20日前完成专家论证,并征求自然资源部意见;于12月10日前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呈报国务院。本省份省级、市级总体规划可同时上报。其他市级、县级总体规划应于2023年6月底之前由各省(区、市)完成审批,并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自然资源部汇交规划矢量数据库,将其纳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通知》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更加注重资源资产关系,将国土调查、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等作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工作基础。规划方案要与用地政策有机融合,有效推动存量资源资产的盘活利用。要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和监测网络,实现各级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实施全过程在线管理,建立定期体检、五年评估的常态化规划实施监督机制。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印发。2022年10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废止了一大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其中2.0.2明确规定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2、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0年;3、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4、桥梁工程桥面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桥面铺装设计工作年限;5、非侵蚀性介质蓄水类工程内壁防水层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10年。 

《“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印发。2022年10月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即保护优先,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绿化,量力而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平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乡村“四旁”植树15亿株以上,全面巩固提升国家森林乡村,绿化一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居住点,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乡村、绿美乡村,乡村自然生态得到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的行动目标。《方案》提出科学编制相关规划、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稳步增加乡村绿量、着力提升绿化质量、发展绿色惠民产业、弘扬乡村生态文化、推动国有林场林区绿色发展、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等九项主要任务。

《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意见》发布。2022年10月2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体线网里程达到26万公里左右。“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基本建成。到2030年,主骨架基本建成,实体线网里程达到28万公里左右。到2035年,主骨架全面建成。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意见》明确,强化交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衔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做好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的信息核对和上图入库,明确空间布局和用地控制规模,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线位、点位等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城乡建设布局、河湖水域岸线等衔接协调。

《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印发。2022年10月25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总体要求,即在工作推进中,一要体现快速,抓住秋冬农闲有利时机,已开工的项目加快进度,已批复的项目抓紧开工,已下达的投资计划抓紧落实到位,集中时间、聚集资源、聚合力量,加快建设,确保年内见效;二要突出重点,聚焦灌区等水利设施补短板和改造升级、受灾地区农业设施修复,以及事关食物产能巩固提升和农业提质增效的项目,在完成既有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设量,促进生产发展,改善农村民生;三要创新机制,以省为单位,允许跨市、跨县打捆打包推进,坚持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建设,创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推动政府投资和金融社会资本联动投入、助农兴村;四要注重实效,加强组织实施,务求选准项目,建立项目台账,确保尽快建成并发挥效益,形成投资拉动效应。《工作方案》提出了从现在到年底前,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突出抓好大中型灌区等水利设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及现代设施农业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确保尽快开工、尽快见效。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发布。2022年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包括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新部署、积极减缓气候变化、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完善政策体系和支撑保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5个方面,全面总结了2021年以来我国各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新的部署和政策行动,展示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以及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所作出的贡献。《报告》指出,经初步核算,2021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3.8%,比2005年累计下降50.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6%,单位GDP煤炭消耗显著降低。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2022年10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多措并举保障多晶硅合理产量,创造条件支持多晶硅先进产能按期达产,鼓励多晶硅企业合理控制产品价格水平,充分保障多晶硅生产企业电力需求,鼓励光伏产业制造环节加大绿电消纳,完善产业链综合支持措施,加强行业监管,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合理引导行业预期,有序推进光伏产业链建设,推动光伏产业链的平稳、健康发展。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发布。2022年10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开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本次修订在保持已有鼓励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原则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鼓励目录》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全国目录在增加条目数量、优化目录结构的基础上,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促进技术迭代升级;中西部目录在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的基础上,新增或扩展了有关条目,进一步优化外资区域布局。新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净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全国目录共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共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主要变化有: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新增或扩展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等有关条目。二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新增或扩展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三是持续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结合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

信息来源:国务院官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自然资源部官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交通运输部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