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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总第224期)(2月20日—2月26日)

2023-02-27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批复。2023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批复原则同意《规划》,指出《规划》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规划、建设、治理的基本依据,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严格执行,强化底线约束。要求《规划》实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江南水乡特色,保护传承文化与自然价值,促进形成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开放式、绿色化的区域一体空间布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统筹各类专项规划,完善区域一体化空间治理机制;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印发。2023年2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的重要资源,丰富了旅游的文化内涵。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牢牢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的规律特点,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让旅游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在旅游发展中,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环境和空间,保障传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传承群体参与旅游发展提供便利条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长久保护和永续利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积极适应当代旅游需求和旅游所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不断提高传承发展利用水平,持续为旅游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中,要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人类共同价值观念和思想情感,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印发。202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意见》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坚持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提出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智能化、数字化应用逐步普及,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等发展目标。

《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印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产品设备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各个领域,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逐步分类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现生产、使用、更新、淘汰、回收利用产业链循环。《指导意见》首批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6类产品设备,配套印发了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加强对地方和有关行业企业的工作指导,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

《黄河流域(山西)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22—2025年)》发布。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黄河流域(山西)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十四五”期间全面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示范和指导。 《规划》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黄河干流8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16条入黄支流入黄口水质及3条出境河流出境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域岸线修复比例达到100%。《规划》系统梳理了全省黄河干流、汾河、沁河、涑水河、三川河、苍头河等河流概况,总结了近年来全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就,指出当前面临水环境改善难度较大、水资源保障亟待提升、水生态恢复艰巨等挑战。确定坚持生态治理、系统治理、因地制宜三项原则,围绕“源、点、环、带、景、文”生态治理新格局的系统治理路径,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

(信息来源:国务院官网,国家发改委官网,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山西省人民政府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