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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期(总第232期)(4月17日—4月23日)

2023-04-24

《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印发。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两个关键、科技和政策两个支撑为主线,研究提出了到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基本摸清我国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和增汇潜力,初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系统碳汇计量体系,加快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稳中有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生态基础。“十五五”期间,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评估与计量核算体系不断完善,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用途管制制度全面建立并严格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取得重大进展,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明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技术、标准、市场和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国际影响力持续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巩固和提升,为减缓、适应气候变化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近日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含基础通用标准、碳减排标准、碳清除标准和市场化机制标准4个一级子体系、15个二级子体系和63个三级子体系,细化了每个二级子体系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在基础通用标准领域,主要包括碳排放核算核查、低碳管理和评估、碳信息披露等标准,推动解决碳排放数据“怎么算”“算得准”的问题。在碳减排标准领域,主要推动完善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生产和服务过程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重点解决碳排放“怎么减”的问题。在碳清除标准领域,主要加快固碳和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标准的研制,重点解决碳排放“怎么中和”的问题。在市场化机制标准领域,主要加快制定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和生态产品价值等标准,推动解决碳排放可量化可交易的问题,支持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上述任务部署将为支撑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协调、全面的标准支撑。

《“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实施方案》印发。2023年4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社会福利、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残疾人服务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管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员配置进一步强化,殡葬、退役军人等体制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方案》提出四大建设任务,一是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包括儿童福利设施、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殡葬服务设施、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二是退役军人服务设施,包括烈士纪念设施、军人公墓、优抚医院、光荣院;三是残疾人服务设施,包括残疾人康复设施、残疾人托养设施、省级盲人按摩医院;四是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建设项目,党中央、国务院做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的该领域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门印发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规划》分为四个部分,共包括十二章。第一至三章为第一部分,主要是概述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和战略机遇,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等具体要求。第四至六章为第二部分,主要是明确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通过重要水体落实落细保护要点。第七至十一章为第三部分,从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等五个方面明确规划的重点任务。第十二章为第四部分,主要是从组织实施、法规标准、市场作用、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全民行动等六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总结了2022年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进展,2022年各有关部门持续完善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1+N+X”政策体系,出台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4个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印发实施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启动实施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地区发达城市对口合作,支持革命老区纳入相关城市群、都市圈规划,下达中央财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25亿元,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工作要点》明确了2023年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工作,细化了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加快重点区域发展、加大政策支持等6个方面的任务,并明确了一批重点项目和支持政策。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区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取得新的进展。

《关于开展2023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的通知》发布。2023年4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将扩大纺织服装市场需求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深入推动纺织服装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提振发展信心,提升产业韧性,提高供给水平,促进产业升级、产品升级、消费升级,推动纺织服装行业稳中求进,巩固纺织服装优势产业领先地位的总体要求。《通知》部署了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快产业体系升级发展;促进区域发展差异化均衡化,培育特色优质纺织产品;强化创意设计与品牌建设,引领时尚消费新趋势;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扩大纺织服装市场需求;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增强国内国际联动效应等五项工作任务。

《河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南》印发。近日,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印发《河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全省各地参照执行,以规范指导各地全面有序高效地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保证城市更新行动高质量、系统化实施,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指南》在总则中明确了城市更新的基本内涵、总体目标和任务、工作原则及思路框架等内容,后分7个章节分别就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城市更新规划、城市更新单元策划、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库建设、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保障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具体阐述说明。《指南》明确,城市更新是指对城市建成区内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持续改善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具体包括6种类型:居住类城市更新、产业类城市更新、设施类城市更新、公共空间类城市更新、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和其他城市更新行动。市级城市的更新任务主要包括: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优化城市布局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发展智慧城市、转变城市建设方式等7方面。县级城市的更新任务主要包括:补足县城基础设施短板、优化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升县城公共空间品质、塑造县城特色风貌等4方面。

《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印发。近日,《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为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保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目标。到2025年,逐步形成我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局面全面打开。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包含八项任务,即科学储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激励制度、建立完善方案编制及审批制度、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公开竞争引入制度、建立完善关联收益交易分配制度、规范资源合理化利用、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以及开展重点领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第三部分:实施保障。明确市级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区县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推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坚决杜绝借生态保护修复之名行开发之实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部官网,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商务部官网,河北省人民政府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