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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总第268期) (1月1日—1月31日)

2024-02-01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意见》共六个部分。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能力,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二是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三是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四是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五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建设平安乡村。六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农村改革创新,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锚定未来5年、到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三个时间节点,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强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全领域转型;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为牵引,分阶段、分批次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等全方位提升;因地制宜、梯次推进西部、东北、中部、东部等美丽中国建设全地域覆盖;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社会行为自觉。

《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 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发布。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 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根据当前各地反映和关注的涉及地类调查认定和调查成果应用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国土调查要按照统一调查标准,依据调查时点国土利用现状认定地类;二是卫星遥感影像是国土调查的工作底图,但不得仅以卫星遥感影像在内业判定地类;三是国土调查要严格按照标准查清耕地现状,确保耕地“实至名归”;四是实事求是更新耕地坡度级;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地类变化的举证工作;六是为确保新增耕地真实性,防止出现“光开垦、推土、翻耕起垄,但不种植”,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对新增耕地调查要求实地举证“出土长苗”;七是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生态修复等项目的新增耕地,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通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含日常变更机制)报部审核确认地类;八是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切实解决地类冲突问题;九是国土调查成果反映的调查时点的国土利用现状,是相关管理的基础,但相关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比对以往调查、规划、审批、督察执法等管理信息,充分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综合作出判断。

《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发布。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原材料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具有资源能源密集过程机理复杂、生产连续性强等流程性工业突出特点。为推动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制定《方案》。《方案》提出,一是要强化基础能力,夯实数字化基础,完善网络化基础,强化智能化基础;二是要深化赋能应用,助力高端化升级,支撑绿色化发展,保障安全化生产,实现高效化运营;三是加强主体培育,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进产业园区智慧化建设;四是完善支撑服务,加强技术创新供给,强化人工智能驱动,增强公共服务支撑,加强网络与数据安全治理。《方案》以附加的形式分别提出了石化化工行业、钢铁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

《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发布。2024年1月5日,《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方案》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缩小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差距,推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时代发展红利,助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方案》部署了推动区域数字协同发展、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强化数字素养提升和就业保障、促进社会服务普惠供给等四方面重点举措。并提出到2025年,以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在缩小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上取得积极进展,数字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始显现;到2030年,在加速弥合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等差距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东西部协作典型案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数字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发布。《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自然资源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正式发布并施行。《办法》规定,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级,分别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登记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初次申请应当申请乙级资质;取得乙级资质证书满两年,可以申请甲级资质。其中,分别列明了申请甲级和乙级资质的具体条件,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具备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道路交通、给水排水、建筑、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地理、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经济、地理信息、海洋、测绘、林草、地质等相关专业职称的人数,注册城乡规划师人数,工作场所面积等。对申请甲级资质的编制单位,还要求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牵头或独立承担并完成相关空间类规划项目不少于5项,且项目总经费不低于600万元;成立不满5年的,业绩要求按已满年度等比例计算。根据《办法》要求,相关资质申报、审核、核查和日常监管等工作,依托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的全国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乙级资质的有效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2024年1月26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印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指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联合逐级报至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应当坚持“整体稳定、优化微调”。重大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依照本办法规定确需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进行优化调整的,应当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的原则调整并补划,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当是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7年,大别山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合作和产业合作取得重大进展,探索具有大别山革命老区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到2035年,大别山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长三角地区和长江中游地区的合作更加紧密,形成产业发展兴旺、生态环境优美、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和睦的新局面。《方案》提出了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绿色建材产品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资源能源消耗少,生态环境影响小,具有“节能、减排、低碳、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4项任务、3项措施”。4项任务是指《实施方案》围绕绿色建材生产、产品、应用和支撑四个维度,提出了“推动生产转型,提升产业内生力;实施‘三品’行动,提升产业影响力;加快应用拓展,提升产业增长力;夯实行业基础,提升产业支撑力”四方面重点任务。3项措施是指《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支撑、加大宣传推广”三方面保障措施。

《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发布。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意见》具体提出了4个方面26项举措。一是发展民生事业,解决急难愁盼,围绕老年助餐服务、居家助老服务、社区便民服务、老年健康服务、养老照护服务、老年文体服务、农村养老服务等7个方面老年人急需的高频服务,分别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二是扩大产品供给,提升质量水平,重点开展培育高质量经营主体、推进产业集群示范、提升行业组织效能、推动品牌化发展、开展高标准领航行动、拓宽消费渠道等6大行动。三是聚焦多样化需求,培育潜力产业,围绕老年用品制造、智慧健康养老、康复辅助器具、抗衰老产业、养老金融、旅游服务、适老化改造等7个前景好、潜力大的产业,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 四是强化要素保障,切实把实事办好,从科技创新应用、用地用房保障、财政金融支持、人才队伍建设、数据要素支撑、打击涉老诈骗等6个方面提出实实在在的一揽子支持政策。

《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发布。2024年1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活力街区打造、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8个方面列举了北京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光伏零碳改造项目、重庆市红育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28个典型案例,要求各地学习借鉴典型案例,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城市更新项目组织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荐报送典型案例。

《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遵循未来产业发展规律,从技术创新、产品突破、企业培育、场景开拓、产业竞争力等方面提出到2025年和2027年的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从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安全治理、国际合作等四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部际协同、央地协作,以实施意见为指南,围绕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等专业领域制定专项政策文件,形成完备的未来产业政策体系。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带动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完善金融财税支持政策,鼓励政策性银行和金融机构等加大投入,引导地方设立未来产业专项资金。三是强化安全治理。坚持包容审慎的治理理念,加强伦理规范研究,科学划定“红线”和“底线”,构建鉴别-评估-防御-治理一体化机制。四是深化国际合作。鼓励国内企业与研究机构走出去,鼓励跨国公司、国外科研机构等在我国建设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积极贡献中国产品、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发布。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旨在建设现代化中试能力,完善中试服务平台体系,加快中试软硬件产业发展,优化中试发展生态,为加快实现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实施意见》提出了多种平台建设模式,也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新的建设方式和运作机制。《实施意见》提出,支持龙头企业提供应用场景和试验环境,搭建自主产品中试平台,带动产品研发设计和验证试验,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制定中试技术规则和标准,着力解决中试共性问题。

《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印发。2024年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和优化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市场机制建设和试点示范取得重要进展;到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围绕两个发展目标,明确了6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立车网互动标准体系、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探索开展双向充放电综合示范、积极提升充换电设施互动水平,加快制定居住社区智能充电设施推广方案、系统强化电网企业支撑保障能力。

《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发布。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管住存量、严控增量、完善机制3方面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要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管理等方面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要从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强化转为经营用途安全监管、清查整治违法行为等方面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要从健全管理体制、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法规制度等方面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印发。2024年1月12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对于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备适宜环境消纳能力的村庄,特别是位于非环境敏感区,或者干旱缺水的村庄,可充分借助农村地理自然条件等,在按照《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规范标准对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对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可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的治理模式。将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处理,或建设集中收集贮存系统并将生活污水转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出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根据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拓展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范围,明确农业农村标准制定的特殊要求,重点聚焦标准实施手段创新应用,强化以标准化手段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一是将规章适用范围从单一的农业拓展到农业农村领域,对农业农村标准的定义和范围进行界定,将农村设施环境、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技术要求纳入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二是明确农业农村标准制定要求,将其聚焦于解决农业农村领域突出共性问题、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率、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保护生态环境等。三是明确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范围,规定农业投入品及一般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法原则上不制定地方标准;鼓励社会团体根据市场需求和创新发展需要,制定团体标准。四是突出标准实施手段的创新,规定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标准宣贯,因地制宜推动农业农村标准实施与应用。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2024年1月2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农村客货邮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强化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统筹谋划和整体协同,确立了整合农村客运市场主体,联合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等市场主体协同发展的方向。《意见》指出,力争到2027年,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全国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数量达10万个以上,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达2万条以上,基本建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全国农村运输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分别是一是打造因地制宜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形式,二是建设“一点多能”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站点,三是推广安全可靠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装备,四是健全规范有序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体系,五是完善合作共享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机制。

《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2024年1月1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畅通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规范数据资产销毁处置、强化数据资产过程监测、加强数据资产应急管理、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十二项主要任务,明确要以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红利、充分释放数据资产价值为目标,以推动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加强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更好发挥数据资产价值。

《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印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通过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身边和“家门口”的优质普惠公共服务,提出服务设施建设要重点满足“一老一幼”需求,兼顾全龄人群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先设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和社区助餐等功能。《导则》从规划选址、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建设形式、建设方式等方面提出相应建设要点,特别指出落实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不少于30平方米的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通过建设嵌入式服务设施,达到每百户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在建设内容方面,《导则》对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内容均作出细致规范,其中,重点明确养老服务功能宜为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等生活照护服务,婴幼儿托育应设于阳光充足、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儿童托管功能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下,且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发布。2024年1月1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将适老化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纳入交通运输相关规划,因地制宜编制适老化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发展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交通基础设施要落实相关无障碍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各地加快推广应用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扩大95128约车服务覆盖面,因地制宜设置“一键叫车”候客点,建立出租汽车“爱心车队”“敬老车队”等。

《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印发。2024年1月23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探索、以点带面的原则,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培育一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推广一批经验模式,推动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高。《通知》围绕完善回收网络、培育回收主体、创新回收模式、规范回收行为等方面提出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合理规划回收网络,充分发挥家电生产、流通、回收等企业各自渠道作用,发展“互联网+回收”,支持开展规范的“以车代库”回收,促进规范化处理与二手商品流通等。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印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印发修订后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办法》指出,专项根据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和重要农产品市场调控及应急保障需要,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安排粮食、棉花、食糖以及其他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办法》明确重点支持以下项目建设:中央储备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中央储备棉花、食糖直属库仓储设施项目;承担地方政府粮食储备任务的粮食仓储设施项目,政策性粮食收购有仓容缺口区域的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位于粮食物流重点线路、节点上的粮食仓储物流项目,以及应急保障中心项目等。

《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办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修订后的《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办法》明确,要以投资补助方式重点支持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范围内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场站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应急物流设施项目等。重点支持冷链集配中心项目,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重点支持城郊大仓基地范围内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补短板设施项目建设,包括高标准公共仓储、分拨配送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等。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印发。2024年1月31日,财政部、科技部对外发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期限根据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政策相应进行调整。根据办法,引导资金支持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其中支持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资金,鼓励地方综合采用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投入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金,鼓励地方综合采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财政投入方式。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印发。2024年1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用户、快递从业人员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管理办法》从发展保障、绿色低碳发展、快递服务、安全发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七方面明确了管理细则,在快递业发展规划制定、快件进出境设施建设、城乡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有关制度安排,并强调了绿色发展原则。《办法》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发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赋予浦东新区更大自主权,支持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支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方案》作出5方面具体部署:加大规则标准等开放力度,打造制度型开放示范窗口;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放创新生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深化人民城市建设实践,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

《“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近日,国家数据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科技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内容包括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总体要求、重点行动、强化保障支撑、做好组织实施五方面,提出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重点选取了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12个行业和领域部署行动,旨在推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数字孪生城市白皮书(2023年)》发布。近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发布《数字孪生城市白皮书(2023年)》,白皮书通过全球政策、市场进展、科研突破、技术热点、标准制定、产业动态、实践认知等多维度分析数字孪生城市发展全貌,从数据资源、能力平台、应用场景、制度保障等维度阐述数字孪生城市。认为数字孪生城市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数据、平台、应用、制度四大核心要素加快重构与创新发展,AI大模型、复杂系统研究、高阶数字孪生将为数字孪生城市发展带来新未来。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自然资部源官网,工信部官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