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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总第278期) (4月15日—4月21日)

2024-04-22

《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发布。近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通知》将绿色矿山建设的推进方式转为全面推进,要求各地立足矿业发展实际,通过合同管理,分类施策,有序全面推进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创建。《通知》要求,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矿业绿色低碳发展,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通知》明确,强化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制定《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要求》,推动绿色矿山名录建立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将符合标准条件的矿山企业纳入省级或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按程序移出,并对移出名录的多种情形进行了明确。《通知》修订完善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将2020年发布试行的100项1000分的评价指标,精简至49项100分,突出重点指标,切实提高指标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024年黄委规划计划工作要点》印发。近日,黄委正式印发《2024年黄委规划计划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全年重点工作。《要点》共提出8个方面40项规划计划重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二是持续抓好水利规划工作。三是全力推动重大工程前期工作。四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五是做好投资计划管理。六是做好水利统计工作。七是深化水利改革,推进流域治理管理。八是突出政治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印发。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十七条措施,明确了制造业金融服务的总体要求,围绕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任务,从优化金融供给、完善服务体系、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对做好制造业金融服务提出了工作要求。《通知》明确,要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明确支持重点和任务目标,推动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制造业发展,持续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深化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对接和贷款投放。改善信贷管理机制,在组织架构、经济资本分配、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强化资源保障。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尽职免责制度落地实施。

《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等九部门印发《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紧贴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用3年左右时间,扎实开展数字人才育、引、留、用等专项行动,增加数字人才有效供给,形成数字人才集聚效应。《行动方案》部署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数字技能提升行动、数字人才国际交流活动、数字人才创新创业行动、数字人才赋能产业发展行动、数字职业技术技能竞赛活动等6个重点项目,并从优化培养政策、健全评价体系、完善分配制度、提高投入水平、畅通流动渠道、强化激励引导等6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行动方案》要求,各部门各有关方面要深刻认识加强数字人才培育的重要性,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发布。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了《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计五章二十条,从总则、绿色矿山建设、申报与评估、监督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对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对组织实施、申报主体、基本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方面做出规定。第一章为总则,主要阐述《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适用范围等。第二章为绿色矿山建设,主要明确组织实施、建设要求、实施方案编制等。第三章为申报与评估,主要对绿色矿山申报及评估认定程序进行具体规定。第四章为监督管理,明确动态管理、移出、核查等要求。第五章为附则,规定《办法》的实施期限。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部官网,国家发改委官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