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nning Information

规划资讯

第24期(总第334期)(7月7日-7月13日)

2025-07-18

《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印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建设零碳园区需要满足以下4方面基本条件:一是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省级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二是建设范围可以是园区整体,也可以是有明确四至边界的“园中园”;三是园区应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四是园区应在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通知》创新提出“单位能耗碳排放”(即园区内每消费一吨标准煤的各类能源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作为评判零碳园区的核心指标,引导园区在保障企业发展和用能的前提下,通过努力使碳排放达到“近零”水平。除核心指标外,《通知》还设置了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园区企业产品单位能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5项引导性指标,从能源结构、循环经济、节约资源等方面提出要求。

《“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印发。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总结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把握“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总体要求。“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基期为2025年,规划目标为2030年,展望到2035年。编制“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要围绕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科学谋划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引领管控,切实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可操作性和约束性。要加强与“三区三线”空间衔接,强化陆海统筹,积极拓展调查、勘查和开发空间,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和矿业权投放,推动持续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加强科技创新,全面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深化改革加大政策供给,完善战略性矿产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推动矿产资源快速增储上产、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和矿业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衔接、压茬推进的原则,全面启动各级规划编制。

《北京市加快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印发近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印发《北京市加快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主要围绕关键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应用落地、创新生态营造四个方面展开,涵盖科学智能基础理论研究、构建科学基础大模型、研发新一代科学计算智能模拟软件工具等17项具体任务。为确保行动计划高效实施,《行动计划》提出强化资源统筹、创新组织机构、加强供需对接、强化决策支撑等保障措施。深化跨部门协同机制,主动融入国家战略体系。探索新型项目组织方式,推动创新主体开展协同创新。定期举办供需对接会,推广新技术与新产品应用。依托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为重大科研攻关方向遴选与技术路线论证提供权威决策支撑。

《福建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近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福建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开发边界内管控、开发边界外管控、开发边界调整、开发边界优化、开发边界监管等5方面,持续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确保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完整、规模适度、布局稳定,坚决维护城镇开发边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管控上,从科学优化布局、坚持集聚发展、合理安排时序、强化用途管制等四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强调各地要科学安排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用地,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时序,实施“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用途管制方式。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官网,自然资源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