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nning Information

规划资讯

第26期(总第336期)(7月21日-7月27日)

2025-08-01

《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印发。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了城市更新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提出了9项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并明确保障措施。《导则》提出,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导则》强调,城市更新规划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坚持守正创新。《导则》要求城市更新规划要体检先行、设计引导、多元参与。其中,城市体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深入查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发展的短板和弱项。重点任务是确定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更新改造、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任务和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印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同时废止。《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降碳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有关制度规定、着力提升管理效能,主要修订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将碳排放评价和煤炭消费管理要求纳入节能审查制度。考虑到节能与降碳的高度同源性,并紧扣煤炭这个碳达峰的主要影响因素,本次修订将项目碳排放评价、煤炭消费控制和压减要求纳入节能审查范畴,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审查评价,并同步对文件名称作了修改。二是建立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节能降碳形势、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实施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并细化审查流程等具体要求。三是完善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加强对节能审查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明确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等具体情形和处置方式,强化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要求,完善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印发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一是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信贷资源倾斜,深化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服务,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供给。二是持续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继续落实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持续提升定点帮扶质效,优化联农带农金融支持模式,积极谋划过渡期后的金融帮扶机制。三是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拓宽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乡村“土特产”融资模式和专属金融产品,推广“一链一策”金融服务模式,丰富债券、理财等金融产品供给,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四是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投贷联动、组建银团、项目打捆打包等方式,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五是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增强“农文旅”深度融合金融服务供给,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赋能数字乡村发展。

《农村公路条例》公布。近日,国务院公布《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旨在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适应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条例》共2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发展导向。二是压实责任主体。三是提升路网质量。四是加强管理养护。五是强化安全保障。六是促进融合发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采取措施,推进农村公路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服务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的能力。

《高海拔地区“五小”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印发。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高海拔地区“五小”设施建设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为高海拔地区“五小”设施建设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助力改善当地基层生活条件。在建设方面,《指南》从安全耐久、节能环保、建材选用、地域习俗等作出基本规定,并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和智能化、室内环境等多方面提出技术要求。同时,还对“五小”设施各自的一般规定、面积指标、功能构成、平面示意、设备配置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给出成本测算参考。《指南》明确,“五小”设施建设需遵循经济适用、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精益建造、精心维护六大原则。其中,经济适用原则强调以功能需求为出发点,不贪大求全,尽可能利用现有资源;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充分考虑近远期使用周期内的变化,合理确定规模和功能,并利用可再生资源、采用环保材料;以人为本原则关注使用者身心健康,从多方面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并动态获取反馈。

《浙江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修订版)》公布。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浙江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修订版)》),《办法(修订版)》是在反复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的,经过了启动修订、形成初稿、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等阶段,并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第238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修订版)》。《办法(修订版)》主要包括5方面26条内容: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概念与层级类型,提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张图”系统)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组织编制。细化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的牵头单位、基本原则、内容设置和工作要求。报批和实施监督。明确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审批主体和基本程序。要求按照“谁牵头编制、谁负责实施”和“谁组织审批、谁负责监管”的原则,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实施和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国务院官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