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期(总第343期)(9月8日-9月14日)
2025-09-19
2025-09-19
《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积极回应新型储能行业关切,提出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五方面举措。一是促进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拓展,主要包括推进电源侧储能应用、拓展电网侧储能应用、创新多场景应用模式等。二是推动新型储能利用水平提升,主要包括推动新型储能调控方式创新、合理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提高新型储能调度适应能力等。三是引领新型储能创新融合,主要包括大力推动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储能产业创新工程、推广试点项目应用等。四是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加强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等。五是加快新型储能市场机制完善,主要包括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加快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设等。
《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八个能源领域“人工智能+”落地实施方向,包括“人工智能+电网”“人工智能+能源新业态”“人工智能+新能源”“人工智能+水电”“人工智能+火电”“人工智能+核电”“人工智能+煤炭”“人工智能+油气”。《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能源与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体系初步构建,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根基不断夯实,人工智能赋能能源核心技术取得显著突破,应用更加广泛深入。到2030年,能源领域人工智能专用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关于推进“宽带林草”建设的通知》印发。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宽带林草”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快提升林区和草原通信网络供给水平,支撑林区和草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服务美丽中国建设。《通知》明确了具体目标:到2027年底,林场(所)驻地通4G/5G网络比例达到90%,人口聚居区、重点防火瞭望塔等重要点位4G/5G网络覆盖水平明显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范围内的关键点位基本实现宽带网络覆盖,穿越林区和草原的国道和重点省道沿线按需实现4G/5G网络覆盖。在具体工作上,《通知》聚焦4方面部署了9项任务。
《“大美自然·山水浙江”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方案》印发。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大美自然・山水浙江”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推动生态空间增颜值、增价值,“十五五”期间,浙江将以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为牵引,让绿水青山美上加美,助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以“十五五”为实施期,《方案》设定2027年和2030年两个阶段性目标。基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两屏八脉多廊”的生态安全屏障格局,《方案》结合“四片六区”生态修复空间划分,筑山为底、绘海成境、理水通脉、连廊织网,因地制宜分区推进陆域生态修复、分类推进海域生态修复。比如,修复沿海生态蓝屏,《方案》选取杭州湾、舟山群岛、象山港、温台沿海等四个整治修复片分别打造生态湾区、和美海岛、美丽岸滩、蓝色海湾,探索陆海统筹一体化保护和利用。
《山西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获省政府批复。近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原则同意《山西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省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山西省黄河流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统筹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保障国家能源与粮食安全,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更好支撑山西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
《青海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印发。近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编制印发《青海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旨在指导地方逐步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明确“通则式”规划一般以县为单元,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制订,有条件地区也可以乡镇为单元,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订。同时,明确适用于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未明确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要求的,现行村庄规划经评估已无法满足当前管理需要的,以及经评估无需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三类情形。坚持“通俗易懂、简明实用”原则,在村民建房、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产业用地安排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引。特别对乡村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允许在满足约束条件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单个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用地不超过5亩,休闲观光旅游项目不超过15亩,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空间保障。
《关于深化城镇详细规划改革 赋能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印发。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城镇详细规划改革 赋能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起草立足河南省实际,充分借鉴参考了先进省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经验,广泛征求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厅内部意见,组织部分市县召开座谈会,对《通知》进行集中研讨,进一步提升工作举措的落地性,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通知》共分为3部分,共16条,第一部分为聚焦重点问题,改进城镇详细规划编制内容;第二部分为适应城市更新需要,促进规划土地政策深度融合;第三部分为严格依法依规,规范城镇详细规划实施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国家能源局官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