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期(总第352期)(12月1日-12月7日)
2026-01-16
2026-01-16
国务院关于《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近日,国务院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组织起草的《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长三角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这两个关键词,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支撑长三角在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列,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关于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2025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教育部、科技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数据领域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激活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引擎作用,促进数据领域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意见》提出了4方面12项重点举措。《意见》要求,国家数据局会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强化组织推进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共同营造政产学研协同培养数字人才的良好环境。
《中国生态保护红线蓝皮书(2025)》发布。2025年12月4日,《中国生态保护红线蓝皮书(2025)》(以下简称《蓝皮书》)在2025年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年会现场正式发布。《蓝皮书》显示,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以来,红线内部空间结构总体保持稳定,局部优化成效持续显现。红线内林地面积增加3344平方千米,水域面积增加320平方千米。红线内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减少6.5平方千米,采矿用地面积减少5.6平方千米;为保障民生需求、不可避让的交通运输和水工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面积增加。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内,用海强度在明显下降,用海面积较2022年减少873平方千米,减幅超35%。部分渔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逐步恢复为自然海域,海洋生态空间得到切实保护和修复。《蓝皮书》分析认为,我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能力建设取得三方面进展:一是初步构建起央地联动、部门协同、刚弹结合的管控机制,大大提升了管理效能;二是逐步打造了“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持续提升对红线的动态精准感知能力;三是积极开展了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勘界定标、科普宣传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印发。近日,公安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海警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建立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协同共治、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依法履职。到2027年,生态警务机制基本建成;到2035年,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生态警务机制成熟定型。《意见》明确了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价值转化等4项主要任务。
《安徽省开发区条例》实施。2025年12月1日《安徽省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强化了其在推动产业升级、吸引外商投资、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等方面的作用,为推进开发区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的制定实施,标志着安徽省开发区建设与管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新阶段。聚焦高质量发展,《条例》找准产业发展方向,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开发区产业发展的统筹指导,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学布局未来产业,合理优化开发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鼓励开发区引进和培育具有引领作用的产业项目,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促进重大产业集群发展。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自然资源部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