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nning Information

规划资讯

第3期(总第358期)(1月19日—1月25日)

2026-02-12

《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近日,自然资源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推出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六大措施,具体包括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鼓励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整体运营、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着力破解城市更新中的政策堵点,进一步强化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具体来看,为了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通知》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开展城市更新区域详细规划的评估优化工作路径,既依法给予规划许可,又灵活适应市场,及时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供规划依据;鼓励各地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及管控要求;对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公共空间服务功能等微更新项目制定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指导意见》提出,零碳工厂建设遵循因业施策、系统推进,创新驱动、技术赋能,应减尽减、持续提升,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等四方面原则。将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发布。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HJ 1430-2025)(以下简称《总纲》)。《总纲》系统评估吸收已有技术成果,结合新时期管理要求,统筹提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本原则、技术标准体系构成、工作程序和要求。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相继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原技术指南)等一系列技术文件,初步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技术体系,在指导全国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实施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纲》总结地方实践成效,延续了原技术指南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关键技术环节;同时,落实《意见》,根据美丽中国建设要求,进一步补齐了要素管控以及实施应用、跟踪评估等环节的技术要求。《总纲》包括前言、总体要求、主要技术环节、附录四个部分,共14个章节和2个附录,是贯彻落实《意见》的技术路线图。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印发。近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中央财政奖补标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管理办法》规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符合条件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财政部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对入库项目按照补助标准在实施期限内分年度下达资金预算,并预留部分尾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下达。

《关于提升乡村地区规划实施效能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的指导意见》发布。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提升乡村地区规划实施效能 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实施提出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在优先盘活闲置空间和低效集体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加强对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空间供给,保障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意见》针对乡村地区规划实施的实际需求,解决“编什么、怎么批、怎么管”的问题,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意见》提出,加强规划引领,高质量推动乡村地区项目统筹实施。

《自然资源卫星遥感应用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方案(2025—2027年)》印发。近日,广西自然资源厅印发《自然资源卫星遥感应用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锚定技术升级、应用拓展、机制创新等目标,部署6个方面14项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卫星遥感在自然资源治理中的支撑效能,同时以技术合作为纽带,持续深化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协作,为壮美广西建设注入科技动能。《方案》明确,到2027年底,广西将实现自然资源卫星遥感技术体系迭代升级,数据获取与供给能力持续优化,智能化、定量化、规模化、业务化应用关键瓶颈全面突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拓展遥感应用场景,健全自治区、市、县多级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卫星遥感领域合作交流迈上新台阶。

《河北省省级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近日,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河北省省级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进省级自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指导省级自然公园科学发展、有序发展。《办法》共5章22条,于2026年1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办法》指出,河北省省级自然公园是指经河北省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划定或者确认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森林公园、省级湿地公园、省级地质公园、省级沙漠公园、省级草原公园、省级海洋公园等。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坚持保护优先、开发建设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自然特征和文化内涵。编制总体规划的面积、范围和边界要符合批复要求,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交通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规划充分衔接。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自然资源部官网,生态环境部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