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总第360期)(2月2日—2月8日)
2026-02-12
2026-02-12
《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3—2035年)》公布。近日,《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国首个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的都市圈规划,也是时隔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又一部首都规划。《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的深化落实。《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规划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央地联动、三地协同,坚持深化改革、系统布局,坚持多规合一、协同实施,探索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制定实施《规划》对全国其他都市圈空间协同工作具有示范作用。
《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发布。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空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指南明确,到2027年,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满足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需求。到2030年,低空经济领域标准超过300项,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为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指南坚持“安全为基、创新驱动、产业协同、国际接轨”,重点围绕低空航空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监管和应用场景五大核心领域,建立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融合、国内标准与国际规则融合、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融合、基础标准与场景标准融合的“四维融合”标准供给体系,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央地协同、产学研联动的标准化创新生态,为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发展报告(1985—2025)》发布。2026年2月6日,国家林草局召发布《中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发展报告(1985—2025)》(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首次针对我国自然遗产开展全面系统评估,结果表明,我国所有自然遗产均保持良好保护状态,未出现严重的人为损坏或影响遗产地突出普遍价值的情况。目前我国拥有世界自然遗产15项、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项,数量居世界首位,总面积约8万平方公里,分布在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些世界遗产涵盖山岳、森林、草原、湖泊、湿地、沙漠、海岸带等多种生态系统,从东南沿海到青藏高原、西北荒漠都有分布,填补了全球世界遗产多项空白,显著提升了世界遗产的类型多样性与区域平衡性。”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司长袁继明介绍说,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4—2025年期间发布的4期《世界遗产展望》,我国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保护状况明显好于全球平均水平。
《关于加强县城城市设计和实施管理 推进“粤美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城城市设计和实施管理 推进“粤美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通过系统性的县城城市设计优化与实施管理,全面提升县城功能品质与风貌形象,以期更好发挥县城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载体作用。《意见》从城市设计和空间品质入手,为“粤美县城”建设指明大方向、提出总要求,十分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其中,有两处表述尤其值得注意:一是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核心”,不仅要建设高品质现代化县城,还要“注重烟火气、留足人情味”,贯彻了“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建设理念;二是提出要“精准识别特色、优势与瓶颈,确定好县城城市设计的目标方向和重点发力点”,基于这一要求,未来县城设计将更加注重塑造辨识度高、富有岭南风韵的特色风貌,杜绝“千城一面”。事实上,此举并非孤立行动,而是广东在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背景下,针对县城这一关键单元,打出的又一记政策“组合拳”。
《山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印发。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有利于全面推动该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规划》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尊重自然、科学修复,生态为民、合理利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的要求,聚焦保护和修复核心任务,采取一体化保护、分类管控的措施,通过健全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确保天然林面积相对稳定,功能全面提升,实现生态安全与民生保障协调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筑牢绿色屏障。在科学修复方面,确定了10种主要修复经营模式,建立了10个典型样板。遵循近自然、多功能、全周期的经营理念,对次生乔木林、低质低效次生林、残次林、灌木林和其他林地实施科学修复,使林分达到健康、稳定、高效的优良状态。
《甘肃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印发。近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能源局联合印发《甘肃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全省零碳园区建设划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方案》明确全省零碳园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到2027年,全省将建成5个左右零碳(低碳)园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零碳(低碳)园区,争取建成国家级零碳园区;到2035年,全省一半以上园区基本完成低碳化改造,园区零碳化技术路径明确、规划体系健全、商业模式成熟、管理规范完善,零碳园区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动力源和有力增长点,为全省碳中和目标实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信息来源:国务院官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国家林业局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