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期(总第376期)(6月8日—6月14日)
2026-06-18
2026-06-18
《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近日,国务院印发《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五五”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作出部署。《规划》提出,到2030年,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以事前预防为主的治理模式有效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更加健全,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和基层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应急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持续稳定。到2035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大国应急体系,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实现良性互动。《规划》部署了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创新、推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格局,突出风险源头管控、加快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优化应急力量布局、提升大灾巨灾应对处置能力,强化全要素支撑、健全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夯实基层应急基础、提高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等五方面重点任务,安排了五大类共17项重点工程。
《城市更新统计调查制度》印发。2026年6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城市更新统计调查制度》。该制度已获国家统计局批准,有效期至2027年5月。此次《城市更新统计调查制度》的出台,将为各地规范开展城市更新统计工作提供明确指引,指导各地有序有效开展城市更新统计工作,及时了解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情况,全面掌握城市更新项目规模、进展、效果等指标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新版《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印发。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印发新版《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与2023年版相比,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对服务业发展资金的支持范围有所调整。一是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主要包括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激发下沉市场消费活力、推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消费领域的普及应用等。二是提升商贸流通业竞争力,补齐流通设施短板,增强流通保供能力,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化水平。三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有关重要事项及其他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对于引导地方统筹推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的支持事项,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的有关试点示范事项,一般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确定拟支持主体。
《“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印发。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围绕推动信息通信行业智能化升级、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底座、深化融合应用创新推广、增强信息通信行业治理能力等四个方面部署17项具体任务,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融合创新发展,为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到2028年,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初步构建融合互促的创新发展格局。信息通信智能运营和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信息通信网络初步实现高等级自智,形成30个以上高价值典型场景,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和特色智能体。网络、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人工智能能力进一步提升。
《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发布。近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方案》明确,面向人工智能应用需求,持续推进文本、图像、音视频等多模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聚焦科学研究、工业制造、低空经济、具身智能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数据标注创新试验区建设。
《关于促进铁路与旅游融合发展 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措施》印发。近日,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铁集团等8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铁路与旅游融合发展 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着力扩大铁路旅游新供给、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推动形成铁路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新局面。《若干措施》从加快铁路基础设施旅游化改造、丰富铁路旅游产品体系、提升铁路旅游服务水平、加强铁路旅游运行保障、强化政策保障支持等5个方面提出15项政策举措,推动铁路与旅游融合发展、相互赋能,扩大优质服务供给,释放铁路旅游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的出台,为江苏省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未来,江苏省还将聚力推动出台江苏省城市更新条例,发布江苏省城市更新“十五五”专项规划,推动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政策措施》将于6月4日起正式实施,共包括7个部分、23条具体措施。主要聚焦规划、土地、产权、资金、税费、多元参与和审批等方面,涉及优化规划管理、完善供地政策、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费政策、支持多元参与、优化审批流程等内容。
(信息来源:国务院官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等)